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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安排的通知

2016-06-17  |  来源:教务处   |  阅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遵义医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办法》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定于6月23日举行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会,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将由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评审安排

(一)评审程序

参加此次成果奖评审的第一成果完成人需通过答辩的形式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汇报与答辩。

1、答辩采取用PPT形式进行成果汇报,主要陈述成果内容、成果应用、成果价值以及创新点。

2、答辩时间共为15分钟,其中项目组汇报10分钟,专家提问,由汇报者进行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分组安排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答辩的时间及地点安排请查看《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答辩分组名单》(详查附件)。

三、其他要求

1、奖项设置: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8名。、

2、珠海校区、第五附属医院及第二临床学院不参加本次现场答辩,采取由评审专家组对其成果申报材料进行审阅的方式。

3、请各成果申报者于6月22日12:00前将汇报PPT发送至邮箱zyjwc9139@163.com,答辩当日不予以更换PPT。原则上,答辩人员应为教学成果奖的成果第一完成人,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答辩的,可安排其他成果完成人进行汇报答辩,并务必于6月22日12:00前将答辩名单反馈至教务处办公室。

4、答辩人员务必提前15分钟到达答辩会场,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答辩。

附件:遵义医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答辩分组名单

遵义医学院教务处

2016年6月17日

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答辩分组名单.xlsx

上一条:遵义医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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