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遵义医科大学办公室关于印发学校青年教师专业化培养导师制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遵医校办发〔2025〕68号)文件要求,为提升学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培养造就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学师资队伍,促进我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学校拟开展第十三批青年教师专业化培养导师制配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高校教龄不满两年且未进行青年教师专业化导师制培养的专任教师以及从事教学但高校教龄不满两年的非专任教师。如有两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经历的教师,出具相关任教材料,且所在学院出具本人具备高校教师基本教学能力的说明的,可不参加导师制考核。
二、上报材料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配备工作。根据新进教师所属学科(专业)配备导师,制定具体并切合实际的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并于2026年1月14日前将下列材料汇总后提交教务处(新蒲校区行政楼315):
1.《遵义医科大学青年教师导师配备登记表》(见附件1);
2.《遵义医科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见附件2);
3.院内公示结果;
4.二级学院对所有导师的师德认定情况说明。
以上材料提交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材料学院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jsjxfzzx315@zmu.edu.cn。
三、具体要求
1.导师制工作相关要求见《遵义医科大学青年教师专业化培养导师制实施方案(修订)》(附件3)。
2.导师应与青年教师专业相同或相近,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原则上每位导师只能指导1名青年教师,每位青年教师只能由1名导师指导。导师的遴选要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度,请各学院将导师配备情况在院内进行公示,并将公示结果提交至教务处,同时请出具被遴选为导师的教师的师德认定情况。
3.《遵义医科大学青年教师导师配备登记表》中“指导期限”一栏填写为“2026年3月至2027年3月”。“开设课程”一栏填写新进教师目前主要任课课程或将来拟任课程。
4.青年教师与导师根据文件要求共同商讨确定培养计划,并严格执行。
5.各学院负责青年教师专业化培养导师制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培养考核档案,记录青年教师及导师的培养、指导和考核情况,并及时归档。档案材料将作为学校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安排
本次配备青年教师导师制的考核工作将于2027年上半年进行,各学院须在培养期满前安排青年教师和导师撰写个人总结、考核表等工作。学校将组织专家查阅相关档案材料并进行综合评定。
未尽事宜可与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代苑林、田 军 联系电话:0851-28643610
附件:1.《遵义医科大学青年教师导师配备登记表》
附件:2.《遵义医科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
附件:3.《遵义医科大学青年教师专业化培养导师制实施方案(修订)》
教务处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