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各院系、各部门:
为深入推动产教融合,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现将2025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运行模式
(一)项目目标
以更好服务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和人才自主培养,更好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及新质生产力培育为目标,完善国家、省、校三级实施体系,做实校级项目、做优省级项目、做精国家级项目。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征集
符合项目参与条件的企业继续执行“随时征集”,即企业可随时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项目平台”)提交项目指南,教师可通过项目平台随时查看。
2、项目立项
由学校确定立项项目,通过项目平台备案后生效。学校作为项目运行管理的主体,根据《遵义医科大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遵医校办发〔2023〕82号)实施项目过程监控和管理,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3、项目结题
自2024年6月之前立项及在研项目由教育部公布结题验收结果。此后由学校发布结题验收结果。项目实施期限到期后,由学校教务处组织开展结题验收工作,项目负责人通过项目平台向合作企业提交结题报告、结题成果等,由企业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结论,学校教务处审核发布结题验收结果。
4、项目认定
由教育部对当年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开展认定工作。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结题验收合格项目,由省教育厅从报送项目中认定不超过20%的项目为“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同时在认定为“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中,遴选不超过50%的优秀项目向教育部推荐,教育部组织开展项目认定并公布优秀项目名单。
二、申报方式
师生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账号(已注册可直接登录),查看项目指南中合作企业及申报要求,对接企业并撰写申请书,经院系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填写上传申报资料,经校级管理员审核后流转企业管理员审核确定是否立项,立项项目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上传,待学校统一进行项目评审、公布立项名单。
三、申报时间
2025年起,项目申报分两个批次进行,上半年项目申报截止为7月10日前,以申报时间内在项目平台完成协议确认为准,学校教务处对该批次项目于次年公示立项名单,并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注意事项
1、各部门按照各二级院系2025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最低申报数(附件2)组织申报,不得少于最低申报数,鼓励师生积极申报,上不封顶。
2、申报项目由所在院系提交附件1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由院系统一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交至行政楼3楼327办公室,珠海校区统一邮寄。
3、联系人:李妍君,电话:0851-28643616,18786329522。
附件:
1.XX学院2025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汇总表
2.各二级院系2025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最低申报数(第一批次)
教务处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