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各院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全过程管理与结果考核,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近期将开展2024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22年第一批、第二批立项项目。
2.2023年及2024年第一批次已到协议约定结题日期的项目。
3.2019年第二批次至2022年第一批次之间所有项目(含申请延期项目),本年度为最后一次结题机会,逾期教育部不再受理。
4.未到协议约定结题日期已完成项目。
二、结题流程
1.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流程。项目负责人根据协议成果要求完成项目结题报告撰写、成果资料(含论文、专著、专利、技术研发应用等)准备,提交所属院系审核后,通过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上传提交。
2.学校集中审核。校级管理员汇总结题申请,由学校组织专家集中审核,根据项目完成情况予以批转企业验收。
3.企业组织项目验收。企业自行组织专家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并按要求通过平台报告验收结论,完成企业验收流程。
4.项目结题备案审核。教育部项目专家组对在平台中完成企业验收流程的项目进行结题备案审核。结题备案审核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并将由教育部适时公布结题项目名单。
三、其他说明
1.如无特殊情况,本年度不再接受项目延期申请。
2.学校及企业通过平台完成项目验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前。
3.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联系人:李妍君 联系电话:28643616
教务处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2019年至2024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