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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 关于申报2023年上半年导师招标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3-04-21  |  来源:教务处   |  阅读:

珠海校区、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科教协同育人,推动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增强学生的创新和科研能力,积极推动创新创业成果在互联网+、挑战杯、基础医学创新研究暨实验设计论坛等国家级、省部级学科竞赛中的展示,学校即将启动2023年上半年导师招标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创新训练计划类项目

创新训练计划类项目范围包括:理论与技术研究、发明创造、制作与创作设计,以及其他具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申报的项目应以解决科学、技术、生产、生活和社会领域的具体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和方法创新为主要目的,以实验为主要手段,目标明确、思想新颖、技术先进、创新性强、方法合理。

2.创业训练计划类项目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两类: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是由本科生团队作为主体,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有学生团队作为主体,在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创业训练计划类项目申报时只需填写大创管理系统内相关条目,获批后商业计划书、创业报告等内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实施。

二、申报对象

凡对创新创业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本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一年级、二年级(学制不限)或三年级学生(仅限五年制专业和药学院相关专业)。学校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项目成员一般为3—5人。

、申报要求

1、选题仅限导师招标型项目。正常的实验、实践教学内容及学生的毕业设计或课题不得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

2、每位学生限参与一个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年,已参与项目但项目未结题的学生禁止主持或参与本次申报。

3、各学院需建立项目运行的保障机制,提供必要的软、硬件设施;指定专人组织好本学院学生申报及审核事宜。

、经费来源

项目经费参照遵医《关于印发遵义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办发〔2022〕45号)文件执行。

、申报程序

1、学生在5月10日前在教务处网站大创管理系统内(http://58.42.31.137:55666/cxcy/),选择“2023年上半年大创训练计划项目”批次填报项目相关信息,提交指导教师审核。学院管理员在5月10日前完成院系审核工作。

2、学校教务处组织团队进行PPT汇报,邀请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后报学校审批。珠海校区自行组织本次申报、评审事宜。

3、学校公布立项项目。

、注意事项

1、系统开放填报时间:5月4—10日。

2、一名指导教师每年限新报项目2项。

3、项目申报需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安全承诺书》(见附件),承诺书一式三份交由项目团队、指导教师、学院留存。承诺书签字盖章后作为项目附件上传至大创管理系统。

4、联系人:赵智权,联系电话:28642745。

遵义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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