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30号)、《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的若干意见》(教语用(2022〕2 号)及《贵州省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21〕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促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得到更好传承和弘扬。近期,由中国语文报刊协会读写教学分会主办的2023年第五届全国大学生语言文字能力大赛开始报名,我校作为协办单位,将组织全体在校大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留学生,不限专业。)参与本次大赛。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介绍
(一)大赛题型
1.全国初赛题型: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初赛考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读音、错别字、成语词语解释等,从多方面考察参赛者的汉语言文化基础,报名后会有往届真题和模拟赛演练学习。
2.全国决赛题型:命题写作、普通话朗读、硬笔字书写。在实际应用方面考察参赛者语言文字能力,会提供往届优秀作品学习。
(二)大赛分组
为保障大赛公平公正性,本届大赛分为专业组、非专业组、专科生组三个组,每组分开评奖。
专业组:适用于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语言文字类相关专业学生参加。
非专业组:适用于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语言文字类相关专业学生参加。
专科生组:适用于专科学生参加。
(三)大赛日程
1.初赛比赛场次预约时间:2023年6月6日—6月9日;
2.初赛时间:2023年6月10日—6月11日;
3.决赛入围名单公布时间:2023年6月14日—6月15日;
4.决赛时间:暂定2023年6月17日;
5.决赛评审时间:2023年6月18日—7月15日;
6.决赛获奖公布时间:2023年7月下旬;
7.决赛证书颁发时间:2023年7月底—8月初。
注:大赛日程相关事宜由教务处负责对接主办单位,并统筹安排、实时通知。
(四)奖项设置
1.全国初赛奖项:
奖项 |
获奖比例 |
奖励 |
全国初赛一等奖 |
不超过本组初赛参与人数的10% |
荣誉证书+入围决赛资格 |
全国初赛二等奖 |
不超过本组初赛参与人数的20% |
荣誉证书+入围决赛资格 |
全国初赛三等奖 |
不超过本组初赛参与人数的30% |
荣誉证书 |
初赛奖项说明:初赛评选一二三等奖并颁发电子版证书。
2.全国决赛奖项
奖项 |
获奖比例 |
奖励 |
全国决赛特等奖 |
每组3名 |
荣誉证书+奖杯+精美奖品 |
全国决赛一等奖 |
不超过本组决赛参与人数的3% |
荣誉证书+奖牌 |
全国决赛二等奖 |
不超过本组决赛参与人数的15% |
荣誉证书 |
全国决赛三等奖 |
不超过本组决赛参与人数的20% |
荣誉证书 |
全国决赛优秀奖 |
不超过本组决赛参与人数的10% |
荣誉证书 |
决赛奖项说明:
(1)全国决赛评奖:初赛分数占总成绩比重的30%,决赛分数占比重的70%。
(2)在颁奖时将统一颁发邮寄决赛所有获奖者荣誉证书,费用均由大赛组委会承担。
3.其它奖项
(1)大赛还设置优秀指导老师奖、优秀组织奖、优胜学校等奖项。
(2)决赛特等奖获得者及优秀指导老师有机会受邀出席第十九届全国语文教育高峰论坛。
(3)决赛特等奖获得者有资格被推荐在国家级期刊《语文世界》杂志发表作品。
二、报名方式
1.请有意愿参赛的学生于2月28日前扫描2023年第五届全国大学生语言文字能力大赛学院报名专属海报二维码(附件1)注册报名,并于3月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2023年第五届全国大学生语言文字能力大赛学院报名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办公室3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90217771@qq.com.
2.本校为协办单位,届时会提前通知并安排机房或教室统一组织参赛者集中参赛。
3.主办单位将收取报名参赛费用30元/人,该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学生不需自行缴纳。注:学生报名后除因特殊原因,未经允许不得弃赛或退赛。
三、其他事项
1.参赛选手应秉持诚信态度,保证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作弊。如经大赛组委会查实有抄袭或作弊情况,将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学校也将通报批评。
2.决赛获奖作品著作权归学校及作者所有;大赛组委会有权在展览、画册、出版物、行业宣传、网站等非商业用途中使用,并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3.参赛选手报名即视为其本人同意和自愿遵守本届大赛的各项规定。
4.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
联系人:代苑林
电话:28643600
教务处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