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遵义医学院关于组织开展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的通知》和《遵义医学院关于启动2017年教育教学改革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暨立项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之前项目结题验收
(一)重点项目结题验收
1、结题方式
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项目负责人需PPT汇报,每项限时8分钟,汇报应围绕项目的开展情况、特色与创新之处、实践效果或应用情况、社会影响及本项目研究的经费支出情况等内容进行。专家提问环节限制在5分钟以内。
2、答辩安排
时间:2018年6月5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
地点:新蒲校区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答辩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二)一般项目结题验收
一般项目采取专家小组评定的方式进行。不再单独组织答辩。专家小组成员中,有超过半数的同意票数,即认定为通过结题验收,否则,认定为未通过结题验收。
二、2018年度立项评审工作
(一)组织领导
校级教改项目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同时设立一般项目、实验专项、实习专项等不同类别项目评审专家组,评审结果交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再报学校批准。
(二)评审方式
评审专家小组成员评阅申报材料电子版,给出评审意见。各小组集体论证评审,不再设置答辩环节,最终以打分方式推选出拟同意立项的项目。
(三)重点项目推荐
本着择优评审、重点举荐的原则,本次评审工作设立重点项目,作为省级教改项目推荐的参考。原则上,重点项目从一般项目类别中产生,实验专项和实习专项确有立项意义深远、覆盖面广、影响力较大的项目,各小组亦可予以举荐。
(四)评审安排
1、评审专家组会议
时间:6月6日(星期三)上午9:00
地点:新蒲校区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2、专家小组评审会议
6月7日(星期四)全天(9:00-18:30),评审地点待定。
(五)申诉复议
公示期内,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复议,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于7个工作日内,对申诉内容予以答复。
教务处
2018年6月1日
附件——结题答辩安排.docx